(一)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好、锁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压力、能在正常操作条件下安全搬运和运输,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5.锯末、谷壳、草屑等。不能用作行李包装中的衬垫;行李上应写明旅客的姓名、详细地址、电话号码。

(二)每件托运行李重量超过上述要求的不能超过50公斤,体积不能超过4060100厘米行李,应事先征得瑞丽航同意后托运

自理行李重量为只限一件,的每位乘客的不能超过10公斤,体积不超过204055厘米,应放在乘客的前排座椅下或封闭的行李架上。

自理行李和托运行李的合并称重,超重行李限额应支付超重超限的自理行李,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超重行李费。

持有头等舱车票(或其他瑞丽航服务产品有明确规定)的旅客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

超过上述重量、数量或体积限制的每件随身物品、不得超过204055厘米随身物品的体积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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