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很多市民来说,锂电池移动电源(充电宝)已经成为不可或缺的旅行必备品。充电宝可以随身携带上机,但不能办理托运手续。不少旅客因不了解民航安检规定,造成行李必须二次安检,给自身出行和机场保障都带来不少麻烦。为此,10月15日,南昌机场组织江西都市频道、江西五套、江西交通广播150.4频率等当地媒体对锂电池民航运输规定进行采访报道,让更多的旅客提前掌握乘机规定,提高旅客出行效率。

充电宝是锂电池聚合物的存电设备,自身有充电插头,可以直接通过交流电源对移动设备充电,且自身可以存储电量,相当于充电器和备用电池的混合体。充电宝因携带方便成为游客出行必备,乘坐飞机时,常会将充电宝误当成充电器,放在行李中托运,而导致行李乘机“不合格”。

针对近期旅客托运行李中含有充电宝事情频发,南昌昌北机场对这一数据进行了调研。据统计,仅10月10日至12日三天,南昌昌北机场因旅客托运行李中含违禁物品而需二次开箱包检查的行李达364件,而其中290件是因为行李中携带了充电宝,占总行李复查率的79.67%。

不少安检人员对这一数据很无奈。目前,南昌机场T2候机楼的行李是集中判包统一检查。旅客托运完行李,总会步履匆匆地奔向登机口。由于行李检查判定时间,会迟于旅客的脚步。安检员每天需要20、30次拿着“不合格”的行李到各个登机口找寻他们的主人,再进行开箱包检查,把行李内充电宝拿出来,再重新办理托运。

为加强旅客行李中锂电池的航空运输安全,民航局下发《关于加强旅客行李中锂电池安全航空运输的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对旅客行李中携带锂电池,按照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规定执行:旅客或机组成员个人自用,含锂或锂离子电池芯的便携式电子装置,如手表、计算器、照相机、手机、手提电脑、便携式摄像机等应作为手提行李携带登机,并且锂金属电池的锂含量不得超过2克,锂离子电池的额定能量值不得超过100Wh(瓦特小时),备有电池仅限带2块。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经航空公司批准后随身携带。超过160Wh的锂电池严禁携带。

9月,民航局再次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旅客携带锂电池乘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要求,锂电池移动电源(充电宝)按备用锂电池乘机相关规定执行,即严禁放入托运行李,只能随身携带上机。同时,旅客不得在飞机飞行过程中使用锂电池移动电源(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对于有启动开关的锂电池移动电源(充电宝),在飞行过程中应当确保其始终处于关闭状态。

为提高托运行李“合格率”,南昌昌北机场在售票、值机、安检等多个链条上,对旅客进行温馨提示,提醒乘坐飞机的旅客,从托运行李中取出锂电池和充电宝。南昌机场建议,旅客出行前可拨打机场问询电话咨询安检相关规定。乘机前,多问一句“我的托运行李安检合格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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