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行李什么规定?

托运行李的重量每件不能超过50公斤,体积不能超过40×60×100厘米,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须事先征得承运人的同意才能托运。自理行李的重量不能超过10公斤,体积每件不超过20×40×55厘米。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每位旅客以5公斤为限。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 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体积均不得超过20×40×55厘米。超过上述重量、件数或体积限制的随身携带物品,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每位旅客的免费行李额(包括托运和自理行李):持成人或儿童票的头等舱旅客为40公斤,公务舱旅客为30公斤,经济舱旅客为20公斤。持婴儿票的旅客无免费行李额。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三十六条承运人承运的行李,只限于符合本规则第三条第二十三项定义范围内的物品。重要文件和资料、外交信袋、证券、货币、贵重物品、易碎易腐物品、以及其他需要专人照管的物品,不得夹入行李内托运。承运人对托运行李内夹入上述物品的遗失或损坏按一般托运行李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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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南航班机每位乘客(婴儿除外)可随身携带的行李规定如下: 1、国内航班头等舱:行李数量2件,重量上限5千克 国内航班公务舱:行李数量1件,重量上限5千克国内航班明珠经济舱:行李数量1件,重量上限5千克国内航班经济舱:行李数量1件,重量上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规定如下: 一、托运行李规定: 1、重量限制 每件行李重量须大于等于2千克(4磅),且小于等于32千克(70磅);超过32千克(70磅)的托运行李,须分成两件托运行李。 2、尺寸限制 每件普通托运行李的长、宽、高三边之和,

(1)旅行箱、旅行袋、手提包等行李应加锁; (2)两件或两件以上的包件,不能捆为一件; (3)行李上不能附插其它物品; (4)竹篮、网兜、草绳、草袋等不能作为行李的外包装物; (5)行李上应写明旅客的姓名、详细地址和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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