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空运中的托运须知

1、托运人托运货物应填写国内货物托运书并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向货运部门或其代理人办理托运手续。如果货运部门或其代理人要求托运人出具单位介绍信或其它有效证明时,托运人也应予提供。

2、托运人托运鲜活易腐物品、活体动物、紧急物品及有时间限制要求的货物时,应事先向货运部门订妥航班、日期、吨位,并按约定时间和地点办理托运手续。

3、托运人托运政府限制运输以及需经公安、检疫等有关政府部门办理手续的货物,应当随附有效证明文件。

4、托运人应对所填货物托运书中各项内容和提供的资料及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5、托运人托运运输条件不同或因货物性质不能在一起运输的货物,应分别填写货物托运书。

2、托运人应对所填货物托运书中各项内容和所提供的资料及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3、托运人所托运的货物必须符合有关始发、中转和目的地国家的法律、法令和规定以及有关航空公司的一切运输规章。

5、托运人托运鲜活易腐物品、活体动物、贵重物品、危险物品、有时间限制要求及大批量货物时,应事先向货运部门订妥航班、日期、吨位,并按约定的时间在机场收运部门办理托运手续。

1、货物的包装应当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致损坏、散失、渗漏,不致损坏和污染飞机设备或者其它物品。货物的包装要坚固完好、轻便,符合全程运输要求

2、托运人应当在每件货物的外包装上详细注明收货人和托运人的单位、姓名、详细地址和储运要求。

5、活体动物、鲜活易腐物品、贵重物品、危险物品等特种货物的包装应符合承运人对该种货物的特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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