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下的防控工作,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提高旅客满意度,体现瑞丽航空“真情服务”的理念,瑞丽航空现下发重庆、长沙航线特殊处置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在客票有效期内,旅客可在航班起飞前至原出票地免费办理一次非自愿变更航班日期,变更至航班日期前后7天(含)内的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再次变更或变更至航班日期前后7天以外的航班,以及未在航班起飞前申请的客票,需依据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收取相应手续费。

在客票有效期内,且在航班起飞前已取消订座的机票,旅客可至原出票地办理非自愿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已办理过变更的客票或未在航班起飞前未取消订座的客票,需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收取相应手续费。

(三)不允许变更航程、承运人。如变更航程或承运人,需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四)在7月29日(含)-7月30日12:00(含)间已按自愿退票、自愿变更办理、但客票符合本规定的旅客,可至原出票地申请补退;除上述时间段外,已办理自愿退票、自愿变更业务的客票,不再补退已收取的相关费用。

(六)航班起飞时间在7月30日12:00前的旅客无需受“在航班起飞前提交申请或取消订座”条件的限制。

(八)已通过瑞丽航空B2C、B2B网站提交非自愿变更或退票被拒的旅客,若客票条件符合本文件规定,可再次提交,按本规定审核。

(九)本文件下发前已通过瑞丽航空B2C、B2B网站提交非自愿变更或退票申请的符合条件旅客,可按本规定办理。

(十)航班起飞日期间隔不超过15天(含)且均为瑞丽航实际承运的联程及来回程航班,其中一段符合本文免费退改的适用条件,其他航段同时办理退票或变更,可按本文规定免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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