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金毛托运惨死!1个月内东航发生2起托运犬事故 东航回应:人已签死亡自负说明

原标题:又一金毛托运惨死!1个月内东航发生2起托运犬事故 东航回应:托运人已签死亡自负说明

一个月不到时间,东航飞往武汉的航班中,又有一条托运金毛犬发生事故。6月11日晚,微博名为“沫夕宝宝”的用户在微博中发出长文《武汉东航又一金毛托运惨死》称,6月10日晚11点半,当事人将将宠物狗委托给代理公司,帮忙代理第二天从深圳飞往武汉的航空托运。“当时还活蹦乱跳,但飞机落地后发现狗已经死了。”对此,负责托运的深圳市多格儿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余经理表示,代理过程没有问题,“如果外包装和狗有问题的话航空公司是不会接收的”。东航则称,如果是承运航班出现问题,航空公司会承担相应责任。东航方面表示,目前此事仍在调查之中。

近日,一则关于宠物狗在航空托运后死亡的消息引发关注。网友“沫夕宝宝”发布微博称,自己于10日晚将宠物狗委托于深圳市多格儿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运输。计划将狗交由在武汉的父母代为照顾。但当11日其父母到达机场接宠物狗时,却被告知狗已没有生命迹象。

因工作原因没有时间照顾,左女士决定把宠物狗送回武汉由父母照顾。“当时还活蹦乱跳,但飞机落地后发现狗已经死了。”宠物狗托运人左女士告诉记者。

左女士称,10日晚十一点半左右,左女士将狗交由深圳市多格儿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费用共计1931元,一次性付清。其中包括航空运费、地面运费、宠物的外包装费用等,该代理公司向左女士开有收据。

11日上午,左女士的父母去武汉天河机场接机。在等了近三个小时后,被告知宠物狗已经没有生命迹象。根据左女士提供的图片显示,一只金毛侧躺在笼中。笼外还有一层铁丝网,笼子的铁丝网已被部分拉开,但目前还未明确是金毛犬自己咬开,还是相关工作人员拉开。

其次,记者还注意到,当事人所发的死亡证明,其实抬头为“货损破损证明”,其上写明“2017年6月11日,自2478航班由深圳运来本站的单号为的活体货物,共1/51kg,其中狗笼1件,外包装破损,狗已无生命体征。特此证明。”该证明的落款为“东航武汉公司货运部”。

12日东航方面向记者证实称,11日确有一宠物狗在深圳飞往武汉的航班落地后死亡。

记者咨询首都机场相关工作人员了解到,与乘客携带宠物乘坐飞机的办理手续不同。单独托运宠物,通常走货运渠道。托运人可委托代理公司负责代办宠物外包装及检疫证,也可自行办理。然后交由承运航空公司,在检验宠物状态及包装无误后,便可乘机托运。

目前各航空公司对于具体包装运输的要求不同。东航货运处则要求根据宠物的体积大小来制定托运外包装,要保证其在里面能站立、转圈。结构大体为钢筋笼加透气木箱,最外面最好再加上一层铁丝网。

但根据左女士提供的图片显示,托运宠物狗的外包装并没有木箱。对此,深圳市多格儿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余经理解释,“套上木箱狗狗在里面会不透气”。并表示此次代理过程没有问题。

“如果乘机前有问题的话,航空公司不会接收,现在东航那边还在调查。”余经理说,考虑到毕竟是由本公司代理,现在出了问题,会为托运人左女士提供5000元的补偿。

东航表示,该宠物狗在乘机前,与上述代理公司,签有死亡责任自负说明,上面写道“机场自提、活体动物、死亡自负”。

东航货运处的工作人员解释道,这里的责任自负主要是针对宠物自身或者外包装出现问题。“如果因为承运航班出现问题,导致小狗死亡的话,航司也会承担责任的。”目前东航针对宠物狗死亡一事,仍在调查之中。

对此,左女士表示,自己对于这份代理公司与航空公司所签的死亡自负说明毫不知情。并称正在等待调查结果,不接受代理公司5000元的补偿。

针对有很多网友质疑是否是下飞机后金毛中暑而亡,东航货站一工作人员表示,昨天武汉温度不高。经查询,武汉6月11日气温约在22-27摄氏度。该工作人员称,“这么长时间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必须得鉴定以后才知道什么原因。东航也会调查是不是我们的责任。”同时,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如果经调查后,此事非东航方面原因造成,东航方面也不应该负责,“要是狗不适应这个环境,自己不舒服也没办法。”

这已经是不到一个月时间内,东航航班发生的第二起托运犬事故。据央广网报道,此前的5月27日,有用户在微博发帖称,5月24日其乘坐东航航班MU2544从上海飞往武汉,飞机到达武汉天河机场后,同机托运的宠物金毛犬却不见踪迹。事后,该宠物犬被机场工作人员捕获,但受伤严重。

航空托运的风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与主人分离、陌生环境会导致狗狗焦虑,应激反应强烈。不少宠物托运后需要缓个好几天才能恢复活蹦乱跳的状态。二是不可控的因素太多——打包是否牢靠、氧气的供应问题、是否会遭遇暴力装卸等。且机场本就是个敏感地带,逃出的宠物,可能威胁到航空器安全,到时候暴力围捕,甚至直接击杀都是不可避免的。

目前中国没有专门针对活动动物托运的法规,只有一份行业规定——《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而该规则中并未明确给予更多承运人应该遵守的细节操作标准和指引来保障动物安全,尤其是在运输条件、包装要求、装舱限制等方面。而《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中也规定了“旅客应当对托运的小动物承担全部责任”。说明托运的宠物虽然是一条鲜活的生命,但在现行法律下被视为普通行李,只能适用普通行李赔偿的相关规定,赔偿限额为每公斤100元。这显然是单方面的霸王条款。在国外,考虑到宠物与现代人、现代家庭的情感联系,托运动物显然不能当普通货物来看待。一些航空公司,诸如美国达美航空、加航、芬兰航空、德国汉莎航空等,允许将宠物带入机舱。这种动物与人同机的情形对中国还是太奢侈了。


已发布

分类

来自

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