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航空

旅客托运行李超过该旅客免费行李额的部分,称为逾重行李,应当支付逾重行李费。依据不同航线,东上航逾重行李收费遵照以下标准:

逾重行李费=(托运行李总重量–适用的免费行李额)×(1.5%成人旅客经济舱单程直达公布票价金额)

注:人民币费率以分为单位,逾重行李费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小数点保留至个位,尾数四舍五入。

(2)超重行李:大于23千克(kg),小于32千克(kg),收取1000元/件;大于32千克(kg),小于等于45千克(kg),收取2700元/件;加拿大航线千克(kg);其他北美单件行李重量不超45千克(kg)。

(3)超大行李:大于158厘米(cm),小于203厘米(cm),收取1000元/件;大于203厘米(cm),收取2700元/件,但应征得东航批准。

注:逾重行李费收费金额以所在国家或地区货币为单位,小数点保留至个位,尾数四舍五入。

(1)超件行李:超出的第1件收取1100元/件;超出的第2件起,收取2000元/件。

(2)超重行李:大于23千克(kg),小于32千克(kg),收取1000元/件;单件行李重量不得超过32千克(kg)。

(3)超大行李:大于158厘米(cm),小于203厘米(cm),收取1000元/件;大于203厘米(cm),收取2000元/件,但应征得东航批准。

注:逾重行李费收费金额以所在国家或地区货币为单位,小数点保留至个位,尾数四舍五入。

(1)超件行李:超出的第1件收取1000元/件;超出的第2件起,收取2000元/件。

(2)超重行李:大于23千克(kg),小于32千克(kg),收取1000元/件;单件行李重量不得超过32千克(kg)。

(3)超大行李:大于158厘米(cm),小于203厘米(cm),收取1000元/件;大于203厘米(cm),收取2000元/件,但应征得东航批准。

注:逾重行李费收费金额以所在国家或地区货币为单位,小数点保留至个位,尾数四舍五入。

(1)超件行李:超出的第1件收取800元/件;超出的第2件起,收取1000元/件。

(2)超重行李:大于23千克(kg),小于32千克(kg),收取1000元/件;单件行李重量不得超过32千克(kg)。

(3)超大行李:大于158厘米(cm),小于203厘米(cm),收取1000元/件;大于203厘米(cm),收取2000元/件,但应征得东航批准。

注:逾重行李费收费金额以所在国家或地区货币为单位,小数点保留至个位,尾数四舍五入。

(1)超件行李:超出的第1件收取800元/件;超出的第2件起,收取1200元/件。

(2)超重行李:大于23千克(kg),小于32千克(kg),收取1000元/件;单件行李重量不得超过32千克(kg)。

(3)超大行李:大于158厘米(cm),小于203厘米(cm),收取1000元/件;大于203厘米(cm),收取2000元/件,但应征得东航批准。

注:逾重行李费收费金额以所在国家或地区货币为单位,小数点保留至个位,尾数四舍五入。


已发布

分类

来自

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