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术语(GBT18354-2021)

本文件按照 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18354-2006《物流术语》,与 GB/T18354-2006相比,除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第3章“供应链服务”“物流节点”“区域配送中心”“物流枢纽”“包装模数”“绿色物流”“智慧物流”术语和定义(见3.10、3.11、3.15、3.17、3.20、3.33、3.34)。

——更改了第3章 “物流”“配送”“物流管理”“物流服务”“一体化物流服务”“第三方物流”“供应链”“供应链管理”“物流网络”“物流中心”“配送中心”“物流园区”“物流企业”“物流合同”“物流模数”“物流信息”“物流联盟”“供应物流”“生产物流”“销售物流”“军事物流”“精益物流”“逆向物流”“军队物流一体化”“应急物流”的定义(见3.2~3.9、3.12、3.13、3.14、3.16、3.18、3.19、3.21、3.24、3.25、3.27、3.28、3.29、3.30、3.32、3.35、3.37、3.38,2006年版的2.2、2.13、2.4、2.7、2.8、2.9、2.5、2.6、2.22、2.11、2.14、2.15、2.16、2.18、2.19、2.23、2.24、2.26、2.27、2.28、2.29、2.31、2.32、2.34、2.37)。

——删除了第3章“物流活动”“区域物流中心”“物流企业责任保险”“全资产可见性”“配送式保障”(见2006年版的2.3、2.12、2.17、2.35、2.36)。

——增加了第4章“发货人”“收货人”“无车承运人”“驮背运输”“带板运输”“滚装运输”“班列”“快递服务”“集疏运”“集拼”“盘点”“换装”“存储单元”“多温共配”“即时配送”“准时制配送”“加固”“配载”“绿色包装”“物流包装回收”“供应链金融”“合同物流”的术语和定义(见4.2、4.34.6、4.12、4.15、4.16、4.18、4.19、4.20、4.21、4.29、4.31、4.35、4.39、4.40、4.4l、4.48、4.49、4.524.53、4.58、4.6l)。

——更改了第4章“运输”“托运人”“承运人”“无船承运人”“门到门运输”“直达运输”“中转运输”“甩挂运输”“整车运输”“零担运输”“多式联运”“仓储”“储存”“保管”“物资储备”“码盘作业”“货垛”“分拣”“越库作业 直拨”“库存”“存货质押融资监管”“共同配送”“补货”“理货”“集货”“组配货”“装卸”“搬运”“流通加工”“物流增值服务”“运价”“订货提前期”的定义(见4.l、4.4、4.5、4.7~4.1l、4.13、4.14、4.17、4.22~4.25、4.27、4.28、4.30、4.32、4.33、4.37、4.38、4.42~4.47、4.54、4.55、4.59、4.60,2006年版的3.3、3.1、3.2、7.22、3.4、3.5、3.6、3.7、3.8、3.9、3.ll、3.12、3.13、3.21、3.42、4.14、3.26、3.28、4.19、3.19、3.24、3.31、4.18、3.18、3.30、3.49、3.32、3.33、3.37、3.38、3.47、3.50)。

——删除了第4章“联合运输”“仓库空间利用率”“仓库面积利用率”“仓库地面载荷利用率”“仓库货物周转率”“车辆空驶率”“存货成本”“仓单质押融资”“仓储费用”“物品分类”“销售包装”“物流客户服务”“订单满足率”“缺货率”“货损率”“商品完好率”“贸易项目”(见2006年版的3.10、3.14、3.15、3.16、3.17、3.18、3.20、3.23、3.25、3.29、3.35、3.40、3.43、3.14、3.45、3.46、3.52)。

——增加了第5章 “物流设备”“周转容器循环使用”“散改集”“循环取货”“仓库”“库房”“货场”“航空港”“内陆港”“挂车”“分拣设备”的术语和定义(见5.2、5.7、5.9、5.10、5.12、5.13、5.18、5.19、5.23、5.29、5.31)。

——更改了第5章“物流设施”“集装运输”“分拣输送系统”“单元装卸”“托盘循环共用系统”“集装化”“冷链”“自营仓库”“立体仓库”“交割仓库”“码头”“铁路专用线”“交通枢纽”“集装箱场站”“港口”“集装箱船”“厢式货车”“牵引车”“货架”“叉车”“物流机器人”“自动导引车”“调节板”“集装器具”“集装箱标准箱”“集装袋”“周转箱”“自备箱”的定义(见5.l、5.3、5.4、5.5、5.6、5.8、5.1l、5.14、5.16、5.17、5.20、5.21、5.22、5.24~5.28、5.30、5.32、5.33、5.34、5.38、5.39、5.42、5.43、5.44、5.45,2006年版的2.10、4.1l、4.17、4.13、4.15、4.3、4.20、4.27、4.29、4.30、4.23、4.26、4.21、4.22、1.24、4.25、4.49、4.45、4.39、1.36、4.43、4.50、4.51、4.2、4.6、4.7、4.8、4.9)。

——删除了第5章“散装化”“托盘作业一贯化”“零库存技术”“控湿储存区”“冷藏区”“冷冻区”“收货区”“理货区”“叉车属具”“重力式货架”“移动式货架”“驶入式货架”“手动液压升降平台车”(见2006年版的4.4、4.12、4.16、4.31、4.32、4.33、4.34、4.35、4.37、4.40、4.41、4.42、4.47)。

——增加了第6章“一维条码”“射频标签”“电子运单”“运输管理系统”的术语和定义(见6.2、6.7、6.8、6.19)。

——更改了第6章“条码”“二维条码”“物品编码”“物品标识编码”“物流标签”“物流信息技术”“自动识别技术”“射频识别”“物流系统仿真”“电子通关”“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智能运输系统”“货物跟踪系统”“仓库管理系统”“销售时点系统”“电子订货系统”“自动存取系统”“物流公共信息平台” (见6.1、6.3、6.4、6.5、6.6、6.9、6.10、6.11、6.13~6.18、6.2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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