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旅客、行李国内运输总条件{道

《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旅客、行李国内运输总条件》已于日经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运输管理司(民航运发200号)批准,并于2008日起施行。现予以公布。特此声明4第二章适用范6第四章票价和费8第六章拒绝运输和限制运10第八章班期时刻、航班取消与变10第九章客票11第十一章团体旅13第十三章行李运14第十四章旅客服19第十五章飞机上的行19第十六章行政手20第十七章连续承运20第十八章损失责任及赔偿限21第一章第一条《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旅客、行李国内运输总条件》(以下简称“总条件”)中的下列用语,除具体条款中有其他要求或另有明确规定外,含义如下:(一)“国内运输”指根据旅客运输合同,其出发地点、约定经停地点和目的地点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航空运输。(二)“祥鹏航空”是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的简称。(三)“承运人”指包括填开客票的航空承运人和承运或约定承运该客票所列旅客及其行李的所有航空承运人。(四)“承运人规定”指除承运人的运输总条件外,承运人为对旅客及其行李的运输进行管理而公布的并于填开客票之日有效的规定,包括有效的适用票价。(五)“销售代理人”指从事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的企业。(六)“承运人销售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指已被承运人指定并代表该承运人,为其航班并经其授权后为其他航空承运人的航班销售航空旅客运输的销售代理人。(七)“地面服务代理人”指从事民用航空运输地面服务代理业务的企业。(八)“承运人地面服务代理人”指已被承运人指定为其航班提供地面服务的地面服务代理人。(九)“旅客”指除机组成员以外经承运人同意在飞机上载运或已经载运的任何人。(十)“团体旅客”指统一组织的人数在10人(含)以上,航程、乘机日期、航班和舱位等级相同并支付团体票价的旅客。(十一)“儿童”指年龄满两周岁(含)但不满12周岁的人。(十二)“婴儿”指年龄不满两周岁的(十三)“定座”指对旅客预定的座位、舱位等级或对行李的重量、体积的预留。(十四)“合同单位”指与承运人签订定座、购票合同的单位。(十五)“航班”指飞机按规定的航线、日期、时刻的定期飞行。(十六)“旅客定座单”指旅客购票前必须填写的供承运人或其销售代理人据以办理定座和填开客票的业务单据。(十七)“有效身份证件”指旅客购票和乘机时必须出示的由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证明其身份的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按规定可使用的有效护照、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文职干部或离退休干部证明,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学生证、户口簿、出生证等证件。(十八)“客票”指由承运人或代表承运人所填开的被称为“客票及行李票”的凭证,包括运输合同条件、声明、通知以及乘机联和旅客联等内容。(十九)“联程客票”指列明有两个(含)以上航班的客票。(二十)“来回程客票”指从出发地点至目的地点并按原航程返回原出发地点的客票。(二十一)“连续客票”指填开给旅客与另一本客票连在一起,共同构成一个单一运输合同的客票。(二十二)“日”指日历日,一周包括七日。用于发通知时,通知发出日不计算在内;用于确定客票有效期限时,客票填开日或航班飞行开始日,均不计算在内。(二十三)“定期客票”指列明航班、乘机日期和定妥座位的客票。(二十四)“不定期客票”指未列明航班、乘机日期或未定妥座位的客票。(二十五)“乘机联”指客票中标明“运输有效”的部分,表示该乘机联适用于指定的两个地点之间的运输。(二十六)“旅客联”指客票中标明“旅客联”的部分,始终由旅客持有。(二十七)“正常票价”指在票价适用期内的头等、公务、经济各舱位等级的销售票价中的最高票价。(二十八)“折扣票价”指在票价适用期内的头等、公务、经济各舱位等级的销售票价中的优惠票价。(二十九)“特种票价”指不属于正常票价及折扣票价的其它票价。(三十)“误机”指旅客未按规定时间办妥乘机手续或因旅行证件不符合规定而未能乘机。(三十一)“漏乘”指旅客在始发站办理乘机手续后或经停站过站时未搭乘上指定的航班。十二)“错乘”指旅客乘坐了不是客票上列明的航班。(三十三)“行李”指旅客在旅行中为了穿着、使用、舒适或便利而携带的必要或适量的物品和其他个人财物。除另有规定外,包括旅客的托运行李、自理行李。(三十四)“托运行李”指旅客交由承运人负责照管和运输并填开行李票的行李。(三十五)“自理行李”指经承运人同意由旅客自行照管的行李。(三十六)“免费随身携带物品”指在承运人限定的品种和数量范围内并经承运人同意免费由旅客自行携带乘机的零星小件物品。(三十七)“行李票”指客票中与运输旅客托运行李有关的部分。(三十八)“行李牌识别联”指由承运人专为识别托运行李出具给旅客的凭据。(三十九)“离站时间”指航班旅客登机后,关机门的时间。(四十)“航班截载时间”指航班停止办理乘机手续时间,正常情况下,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30分钟。(四十一)“约定经停地点”指除出发地点和目的地点以外,在客票或承运人的班期时刻表内列明作为旅客旅行路线上预定停留的地点。(四十二)“中途分程”指经承运人事先同意,旅客在出发地点和目的地点间旅行时由旅客有意安排在某个地点的旅程间断,且间断时间在24小时(含)以上。(四十三)“转机”旅客在出发地点和目的地点间旅行时,在中间地点乘坐同一承运人的其它航班或其它承运人的航班到达目的地。(四十四)“损失”指在运输中或与运输有关或在承运人提供的其他服务时发生的损失,包括死亡、受伤、延误、丢失、部分丢失或其他损坏。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一)除本条第(二)、(三)、(四)、(五)、(六)款中另有规定外,本条件适用于祥鹏航空以飞机运送旅客、行李而收取报酬的国内航空运输。(二)除免费运输条件、合同、票证另有规定外,本条件亦适用于免费运输。(三)根据祥鹏航空包机合同提供的运输,除祥鹏航空ǖ姆段?(四)在本条件中如果含有与国家法律、政府规定、命令或要求不一致的条款,除不一致的条款外,本条件的其余条款仍然有效。在本条件中如果含有与祥鹏航空最新颁布的规定不一致的条款,一律以祥鹏航空最新颁布的规定为准;除不一致的条款外,本条件的其余条款仍然有效。票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三条客票是承运人和客票上所列姓名**客之间运输合同的初步证据。承运人只向持有由承运人或其销售代理人填开的客票的旅客、或只向持有由承运人或其销售代理人填开的作为付款或部分付款证明的其他运输凭证的旅客提供运输。客票始终是出票承运人的财产。客票中的合同条件是承运人运输总条件部分条款的概述。第四条客票不得转让。转让的客票无效,票款不退。如客票不是由有权乘机或退票的人出示,而承运人非故意性向出示该客票的人提供了运输或退款,承运人对原客票有权乘机或退票的人,不承担责任。第五条未经承运人允许客票不得涂改。涂改的客票无效,票款不退。第六条客票使用要求旅客未能出示根据承运人规定填开的并包括所乘航班的乘机联和所有其它未使用的乘机联和旅客联的有效客票,无权要求乘机。旅客出示残缺客票或非承运人或其销 售代理人更改的客票,也无权要求乘机。 (二)客票的乘机联必须按照客票所列明 的航程,从始发地点开始顺序使用。如客票的第一张乘机联未被使用, 折(含)以上明折明扣散客票价的来回程、联程客票的乘机联航段,可以申请办理退票或变更航班日期的 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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