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遵义一位女士委托托运公司将她的金毛犬从南京运回家,支付了空运费用并签订了合同,但对方却私自改为陆运,导致金毛犬在运输途中中暑身亡。

托运公司提出,要么给对方重新买一只金毛,要么赔偿6000元,遭到拒绝。狗主人说,她为了不让狗狗受罪,花了空运的钱,结果狗狗在客车行李箱里过了几十个小时,最后死去,她真的不能接受。

之前,她为狗狗治病花了2万多,在养狗的过程中,付出了太多。现在,赔偿金额对她根本没有太大的价值。

有的人遛狗不拴绳,被指责时还振振有词。那句“我家的狗不咬人”已经引起公愤。

有的爱狗人士冲上高速公路拦截运狗车辆,哪怕对方手续齐全,也硬要“救下”属于他人的私有财产。更有甚者,还出现了爱狗人士非法殴打、拘禁他人的情况。

你把狗当成家人,我尊重,但你出门遛狗时必须遵守规定,不能给他人带来困扰,尤其不能影响到那些不喜欢狗,甚至怕狗的人。

法律法规是一切行为的准绳,在此框架下,每个人都有权利喜欢什么和不喜欢什么,都没有权利反对别人喜欢什么或不喜欢什么。

我可以不喜欢狗,但我理解他人把爱犬当成家人的心情,也很尊重他们与爱犬之间的这种感情。

不管我喜欢不喜欢狗,都不能接受托运公司悄然违约的行径,尤其是这样的行径还导致了一个生命的离去,哪怕它只是一只狗。

目前,涉事公司称,已无法正常运营。当他们的经营缺乏诚信,当他们漠视了宠物的生命,这是他们必然付出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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