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小长假临近,包头机场夏秋航班换季后,去往成都、厦门、南京、上海等方向的旅行团明显增加。出行旅客中行李超重情况频频发生,不少旅客由于携带行李超重不得不交纳逾重费,个别旅客对此表示不解。

据了解,根据旅客乘机行李重量有规定,国内航班的免费行李头等舱为40公斤、公务舱为30公斤,经济舱为20公斤。如果行李超重就需交纳逾重费了。国内航班的每公斤逾重行李价格是以超出免费行李额的部分按经济舱全价票的1.5%来收取。如:包头—北京经济舱全价票590元,那么590×1.5%=8.85元,每超重一公斤缴费8.85元。包头—上海经济舱全价1350元,那么1350×1.5%=20.25元,每超重一公斤缴费20.25元。而头等舱可以随身携带两件物品,经济舱只能随身携带一件物品,但每件重量不能超过5公斤,体积不能超过20厘米×40厘米×55厘米。为避免超重,旅客可以把一些不方便放入托运行李中的贵重物品、易碎物品等随身携带。如果在托运行李时您被告知行李超重,可以将一些体积小重量大的物品随身携带,同时在出行选择行李箱时,尽量避免选择自重较大的行李箱。

此外,由包头出发中转国际航班的旅客,可在办理登记手续时出示国际航段行程单,工作人员便可依据航空公司有关规定,按照国际航班旅客行李托运重量为您办理手续。(记者朱俊阳 通讯员罗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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