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托运办理流程

1、托运航空货物应包装完好,携带发运人有效身份证件,属国家控制或禁运品还应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如属单位发货还应单位出具证明)1、收货人凭货物提取联或到货通知单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提取货物(若由单位收取应一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2、收货人委托他人提取货物时,应凭货运单上的收货人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提取货物3、收货人应到航空货运公司指定的提货处办理提货手续,并负清所有应付费用5、收货人提取货物时,应当面清点,发现货物有丢失、短少、污染、损坏 或延误到达等情况,请当面向货运有关部门提出异议6、若收货人提取货物并在货运单上签字而未提出异议,则视为按运输合同规定货物已完好交付。1、所托运货物的体积不小于5x10x20cm,不大于40x60x100cm,重量不超过80kg,超过以上限制须经航空公司同意方可托运,并按规定收取超大、超重费用2、轻泡物品应按照体积计算重量。计算方法为:长×宽×高(CM)/6000=体积重量(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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