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航空:已报警!

民航资源网4月16日广西桂林,在桂林两江国际机场,有网友发视频称,一名女子因不符合乘机条件,隐瞒信息躺在座椅上拒不下飞机,现场民警沟通协商,依然未能解决,导致飞机延误两个多小时。

视频中,女子对民警说:我现在病情严重,今天谁把我整下飞机,我让他负全责,我就到他家里去。女子的行为惹怒了机上的其他乘客,乘客一起大喊:下去。

对此桂林航空客服工作人员回应称,现场因为旅客个人信息的原因导致延误,延误了2小时25分钟,具体的明细还没有更新到这里,机场方面也暂未收到后续的处理方案。

客舱内的气压变化可能会对部分伤病旅客造成一定影响或不适,为了确保航空运输安全及旅客自身的乘机安全,航空公司根据运输总条件或经评估后,对不宜乘机的伤病旅客有权拒绝运输。

根据特殊需求旅客航空运输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特殊需求旅客应当在购票时将身体状况、所需服务、协助要求等信息告知承运人或其航空销售代理人。

在航空公司的运输总条件中,有关于拒绝运输的明确规定,其中就包括对疾病旅客的要求。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教授、民航资源网专家许凌洁解释道,限制主要出于特殊旅客乘机安全的考虑。

许凌洁表示,航空运输不同于地面运输,高空、高速、严格的安全要求对旅客参与航空运输活动作出了一些有别于地面运输的特殊要求,普通旅客均要遵守,而特殊旅客由于自身健康、心理等可能行动不便,可能危险增加,此时为保障特殊旅客的权益以及航空运输的正常秩序,有必要作出一些特别规定。

机闹不仅会损害自身形象及信誉,还会影响自身出行与生活。同时机闹旅客将会受到相关法律制裁,如罚款、拘留、刑事责任等,还会被列入失信名单,限制乘坐航班。涉事旅客本身也易受到舆论谴责与,损害自身名誉与尊严。

“机闹”是旅客在民用航空器以及机场等公共场所实施的扰乱民航运输秩序、危害旅客人身财产安全、危及公共安全行为的一类通俗说法,轻则影响旅客顺畅出行,重则威胁航空运输安全。

民航资源网专家、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教授许凌洁此前表示,为保障航班运行的安全和秩序,我国有比较完备的法律规范制度。从机场到航空公司,从地面到空中都为防止非法干扰和扰乱行为进行了立法,各单位也遵照法律制定了相应规章制度以保障航班运行安全和秩序。

扰乱行为,是指在民用机场或在航空器上不遵守规定,或不听从机场工作人员或机组成员指示,从而扰乱机场或航空器上良好秩序的行为。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航空器内禁止的行为包括危及飞行安全和扰乱航空器内秩序的其他行为。

“机闹”行为具有明显的社会危害性,对于这些行为坚决实施“零容忍”的政策,相关涉事旅客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许凌洁指出,针对航班运输中出现的非法干扰和扰乱行为,我国民航法律规范中均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依据我国法律制度,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予以处罚,尚不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工作规则》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机长及机组成员可以行使的权利及旅行职责中包括:对扰乱航空器内秩序或妨碍机组成员履行职责,且不听劝阻的,采取必要的管束措施,或在起飞前、降落后要求其离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指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此外,根据2018年出台的《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对于严重扰乱客舱秩序、妨碍机组旅行职责的行为,可以将行为人列入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严重失信人名单,有效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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