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航空公司行李规定

每位旅客免费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以5公斤为限。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持公务舱、高端经济舱、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随身携带一件物品。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体积不得超过20×40×55厘米。超过上述重量、件数或体积限制的随身携带物品,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每位头等舱旅客可随身携带两件行李,每件行李重量不得超过5公斤;每位公务舱和经济舱旅客可随身携带一件行李,重量不得超过5公斤。上述每件行李三边之和不得超过115厘米,并可置于客舱行李箱内或座椅下。超过规定重量或体积的限制,要按规定作为托运行李运输。

托运行李每件的最大重量不得超过50公斤,体积不得超过40×60×100厘米;构成国际运输的国内航段,每件行李的最大重量不得超过国际航线规定的重量。超过此规定的行李,不得作为行李运输。

1、旅客乘坐我公司国际/地区航班或与之联运的国内航班,涉及美国航线的,每件托运行李的最大重量不得超过45公斤(90磅),每件三边之和不超过158CM(62英寸)。

2、旅客乘坐我公司国际/地区航班或与之联运的国内航班,不涉及美国航线的,每件托运行李的最大重量不得超过32公斤(70磅),每件三边之和不超过158CM(62英寸)。

温馨提示: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不得作为行李运输。建议旅客将行李拆开分装,使其符合托运行李单件的限制标准,可按正常行李进行托运;若无法拆分,建议旅客联系南航货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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