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航空货运-操作流程

1.代理人(货主)填写《货物交接单》和《航空公司货运单》并在操作系统中进行预录入。

2.代理人(货主)持《货物交接单》和《航空公司货运单》前往国际监管库进行交货手续。

4.货物过磅计重、清点件数,确认货物信息与单据信息相符后收运入库,收运员在单据上签字确认,并由安检员盖安检章。

6.代理人(货主)持《航空公司货运单》和《货物交接单》前往营业缴纳费用。

3.代理人(货主)自行办理海关检疫手续,有海关、检疫在货运单上加盖放行章。

4.代理人(货主)持加盖海关放行章和检疫放行章的货运单前往营业办理提货手续。

1.代理人(货主)在营业厅填写《国内货物托运书》或递交《货物交接清单》,并填写《安检申报单》。

2.营业员根据《国内货物托运书》和《货物交接清单》上的信息在系统中进行预录入。

3.代理人(货主)持《国内货物托运书》或《货物交接清单》、《安检申报单》、《航空公司货运单》,前往出港收运通道办理交货手续。

5.货物过磅计重、清点件数,确认货物信息与单据信息相符后收运入库,收运员在单据上签字确认,并由安检员盖安检章。

6.代理人(货主)持《国内货物托运书》或《货物交接单》、《航空公司货运单》前往营业部缴纳费用。

B类:监管货、机电产品、汽车配件、电子产品、药品、印刷品(标书、证件、文件、图纸、发票、护照)、仪器仪表、陶瓷、工艺品、香烟、白酒、红酒、茶叶、橡胶制品、电子配件、地板革、电缆线、模具、红酒、白酒、阀门设备、齿轮、机柜、苗木、精密仪器、家具、道具;

化工品(液体、粉末、固体、塑料颗粒)、化妆品、带电池的手机电脑等货物、带有磁性的货物如喇叭、音箱、电机,超大件、超重件托运等需要单独联系确认。

软的、耐压力的干衣品,如衣服、鞋、帽子、棉布玩具及配件,由于不害怕碰撞,可以用纸板、布袋或塑料袋包装。如体积较大,建议用绳索或胶带捆在外面。如书本、图画书或塑料包裹,包装前应在物品顶部及底部加硬纸板,避免碰撞造成损坏。

航空快递公司一般安装在坚固耐压的波纹纸箱,钙塑盒子,木箱或金属箱里。板材厚度不能小于1cm。在包装过程中,应注意:

(1)对于易碎物品,如玻璃、陶瓷器皿和内装物品。航空快递公司在箱体内外应留出2cm的空间,并用软性材料包裹。如包装内物品超过一件,用波纹纸、海绵、稻草及其它物品分别捆扎,防止运输途中碰撞损坏。

(2)液体或易溶物,如药剂、饮料、油、蜂蜜等。装盒前应先放入一个完全密封的容器内。箱体上下间的空间应该用柔软的吸水性材料填充。如所用的容器易碎且有多个容器,应将容器本身相互捆绑。

(3)火腿、咸鱼等油脂、鱼腥、潮湿的物品。航空快递公司应用防油包装(如塑料袋和蜡纸)适当装订,然后放入箱子内。

(4)颜料和色粉等着色的干粉应与可溶性液体物品相同。也可以用纸袋包装,然后用硬纸箱包装。但箱子应该用木屑、废纸等包装。以及内衬油纸、蜡纸等,防止溶解的其它邮件被弄脏。

(5)航空快递公司空运时,必须在坚固的耐压木箱内运输手表、单反照相机、手提电脑、手机和装饰品等贵重和易损坏物品。如将几件有价值的和损坏的物品放在同一箱子内,也应注意使用珍珠棉或充气塑料袋作为箱子内的缓冲隔板,并将物品放入箱子内,以免因挤压而损坏或碰撞。

1:航空邮件的托运和承运双方要相互协作、密切配合,按公布的航班计划和邮件路单安全、迅速、准确地组织运输。

9:航空快递企业应当安全、快速、准确、优质的为货主提供服务,并按规定收取相应的服务费。发生违约行为时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 、应由航空货运单上的托运人或收货人在下列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北京加急快递提出。

2 、提货时发现货物有明显损失或部分丢失,至迟应自收到货物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

3 、延误运输的货物自货物处置权交给指定收货人之日起五日内提出,过期不予办理。

4 、收货人提不到货物,自航空货运单填开之日起十日内提出,过期不予办理。

5 、过期由客户自己处理北京顺峰速达航空急件快递有限公司和北京航空集散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货物包装应坚固、完好,在运输过程中能防止包装破裂、内物漏出、散失;防止因码放、摩擦、震荡或因气压、气温变化而引起货物损坏或变质;防止伤害操作人员或污染飞机、地面设备及其他物品。

2、包装除应适合货物的性质、状态和重量外,还要便于搬运、装卸和码放;包装外表面不能有突出的钉、钩、刺等;包装要整洁、干燥、没有异味和油渍。

3、包装内的垫付材料(如木屑、纸屑)不能外漏。除纸袋包装的货物(如文件、资料等),托运货物都应使用包装带捆。严禁使用草袋包装或草绳捆扎货物。

4、捆扎货物所用的包装带应能承受该货物的全部重量,并保证提起货物时不致断开。

5、如果货物的包装不符合相关规定,应要求托运人改进或重新包装后方可收运。

1、液体货物。容器内部必须留有5-10%的空隙,封盖必须平密;不得溢漏。用玻璃容器盛装的液体,每一容器的容量不得超过500毫升。单件货物毛重以不超过25千克为宜。箱内应使用衬垫和吸附材料填实,防止晃动或液体渗出。

2、粉状货物。用袋盛装的,最外层应使用塑料涂膜纺织袋作外包装,保证粉末不致漏出,单件货物毛重不得超过50千克;用硬纸桶、木桶、胶合板桶盛装的,要求桶身不破、接缝严密、桶盖密封、桶箍坚固结实;用玻璃装的,每瓶内装物的重量不得超过1千克。用铁制或木制材料作外包装,箱内用衬垫材料填实。单件货物毛重以不超过25千克为宜。

3、精密易损,质脆易碎货物。单件货物毛重以不超过25千克为宜,可以采用以下方法包装:多层次包装:即货物—衬垫材料—内包装—衬垫材料—运输包装(外包装)。

防倒置包装:即底盘大、有手提把环或屋脊式箱盖的包装;不宜平放的玻璃板,档风玻璃等必须使用此类包装。

玻璃器皿的包装:应使用足够厚度的泡沫塑料及其他衬垫材料围裹严实,外加坚固的瓦楞纸箱或木箱,箱内物品不得晃动。

4、裸装货物、不怕碰压的货物。可以不用包装,如轮胎等;不易清点件数、形状不规则、外形与运输设备相似或容易损坏飞机的货物,应使用绳、麻布包扎或外加包装。

1、木箱。厚度及结构要适合货物安全运输的需要;盛装贵重物品、精密仪器、易碎物品的木箱,不得有腐蚀、虫蛀、裂缝等缺陷。

2、条筐、竹篓。编制紧密、整齐、牢固、不断条、不辟条,外型尺寸以不超过50×50×60厘米为宜,单件毛重以不超过40千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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