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龙航空行李托运限重

1.托运行李:国内普通托运行李每件重量不超过50公斤,体积不超过40×60×100厘米;国际普通托运行李每件重量不超过32公斤(计重制)或45公斤(计件制)(如目的站或始发站所在国另有特殊规定的,按照相关国家规定执行)。

1) 长龙航空允许所有乘坐本公司航班经济舱旅客(含超级经济舱)均可在旅途中自行携带除交运行李和自理行李外的小件个人物品1件(重量、件数不计入交运行李总量或总件数)。

B 最大尺寸20×40×55厘米(国际航班限制三边之和不得超过115厘米)

3) 长龙航空有权拒绝和拦截任何旅客携带超过上述标准的随身携带物品,并有权要求旅客将被拦截的随身携带物品放入行李中作为长龙航空免责行李托运。

由长龙航空负责照看和运输并填开了行李票的行李均为托运行李。 1.托运行李 1) 长龙航空规定国内普通托运行李每件重量不超过50公斤,体积不超过40×60×100厘米;国际普通托运行李每件重量不超过32公斤(计重制)或45公斤(计件制)(如目的站或始发站所在国另有特殊规定的,按照相关国家规定执行)。2) 超过上述规定的托运行李,应作为货物运输。3) 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压力,能够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装卸和运输,并应符合下列条件:A 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包等必须加锁;B 两件以上的包件,不能捆为一件;C 行李上不能附插、栓挂其他物品;D 竹篮、网兜、草绳、草袋等不能作为行李的外包装物;E 带有危险品标记、标签的包装件一般不能作为行李的外包装物,如包装了行李,必须将该包装件上的危险品标记、标签去掉或覆盖;F 行李上应写明旅客的姓名、详细地址、电话号码;G 行李包装内不能用锯末、谷壳、草屑等作衬垫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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