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教学丨乘飞机托运行李损坏如何正当维权?

前段时间,有位网友发帖称,自己在乘坐某航空公司的飞机时,将价值8000元的行李箱托运,等到取回时已经是面目全非,行李箱被砸瘪,已到全箱开裂无法关合、箱内物品掉出隐私暴露的程度。当事人机场投诉等待三小时未果后选择先行回酒店。经过多次邮件、电话沟通后,航空回复称:可以赔偿500元。此事件在网上引发热议,并且在网上通过搜索“托运 日默瓦”的关键词,就会发现有很多类似经历的网友。

作为消费者,在托运遇到物品受损的情况下,难倒没有办法通过合理的方式维权了吗?那当然不是,接下来我们就来举三个事例,看看这三位是如何维权的:

2008年,加拿大一位乡村歌手在转机时,因工作人员暴力搬运行李,导致其价值3500美元的吉他损坏。在9个多月的维权无果后,他放弃了微薄的补偿,将自己的遭遇写成了一首歌并拍成了MV发到了网上,仅仅4天的时间,该航空公司的股价下跌10%,损失1.8亿美金。(事件后续:他通过这首歌成了名,并且专辑大卖。该航空公司主动联系了他,但他放弃了高额的赔偿。)

2017年10月,虞先生在国内乘坐某航空公司的飞机时,因托运导致价值4000元的物品完全损坏。因前期找航空公司协调赔偿不满意,随后找到当地的消费者协会,通过消协多次协调,最终航空公司赔偿于先生3000元人民币,基本挽回了大部分损失。

某乘客因行李箱一个轮子损坏,跑到机场行李查询处大吵大闹,随后在机场安保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协调下,该乘客索赔到新的行李箱和200元人民币才满意离开。

以上三位当事人都维权成功,但是方式都不一样。加拿大乡村歌手通过一首歌曲成功维权,可谓是“曲线”维权的典范人物;虞先生可能不会写歌,但是他通过找正规的渠道维权,也获得了在某些层面上其应该得到的利益;C乘客虽然维权“成功”,但是这种方式并不提倡,首先,生气吵闹对身体不好,其次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公关秩序,严重的情况下还可能涉及到违法。所以,划重点——当你需要托运物品时,应当提前做好什么准备?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又该如何正确维权呢?

首先,无论是航空公司还是机场,他们也不愿意出现行李延误、丢失或者损坏的情况,毕竟能够让乘客安全到达、旅途顺心也是他们作为服务行业的本质。作为乘客我们也是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没有特殊情况没人愿意跟航空公司或者机场较真。

根据《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第三条中规定:对旅客托运的行李和对运输的货物的赔偿责任限额,为每公斤人民币100 元。

物品的价值证明是索赔中的必要材料,有些航空公司也会根据行李的价值进行赔偿,所以有些机场的现场赔偿可能多一些。

提前拍照片或者视频是能够正面行李在托运前是完好的,对于一些没有上锁功能的行李箱建议买一把锁,这样防止行李内部的物品被偷或遗失。

贵重的物品最好是随身携带,如果不方便随身携带的话,在托运时可以办理行李声明,根据规定缴纳一定的声明价值附加费即可办理,但有额度限制,所以对于太贵重的物品建议最好随身携带或者办理额外占座。

承运人应按旅客声明的价值中超过本条第一款规定限额部分的价值的5‰收取声明价值附加费。金额以元为单位。

托运行李的声明价值不能超过行李本身的实际价值。每一位旅客的行李声明价值最高限额为人民币8,000元。如果承运人对声明价值有异议而旅客又拒绝接受检查时,承运人有权拒绝收运。

行李箱被拿错的事件也是时有发生的,可以在行李箱的内部和外部贴上自己的姓名、联系方式和地址,如果很注重隐私的话可以使用其他昵称代替姓名,最好再准备一个行李牌,这样也是为了防止外部的贴的纸在运输过程中被摩擦掉。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李箱在托运时不要捆绑在一起,另外不要在箱子上有多余的装饰物,比如说插旗子,或者是凸起比较明显的装饰物。因为在运输过程中,乘客的行李箱是叠放的,可能会导致装饰物损坏或者损坏其他乘客的箱子。

行李发生破损、丢失、内物丢失等不正常情况,应立刻持机票(电子客票)、登机牌、行李牌和身份证(或护照)到机场行李查询处申报,协同工作人员一同填写“行李运输事故记录单”!!!

取行李时一定要当场检查。如果发现行李出现破损,内部物品丢失等,当场拍照片或视频留证。如果是在离开机场后才发现问题,航空公司可能会以取证难为理由拒绝赔偿。

行李箱如果轻度破损一般按照50-100元人民币进行赔偿;中度破损,如轮子丢失,拉杆损坏,一般会赔偿100-200元人民币,有时也可与行李查询的工作人员处进行协调,让机场赔偿一个备用箱作为置换;重度破损,行李箱无法正常使用,除以坏换新外,也可以根据箱子的实际价值,国内航线元人民币进行赔偿。

如果行李箱或者行李箱内物品价格昂贵,请一定要在托运时办理声明价值,否则机场或航空公司很可能会按照每公斤最高100元人民币赔偿,或者消费者可以尝试与航空公司进行协调是否可以自费修理再报销。

因此,消费者在收到托运行李或货物时,要认真检查行李是否有损毁或延误,如有则应在有效异议期内及时向承运人提出。旅客如不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则会丧失索赔胜诉的可能。并将异议以书面形式加以落实,以防在解决纠纷时承担败诉责任。

今年9月1日将要正式实施的《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也着重提到了实现消费者投诉闭环,相信此类投诉通道将会更加有效。

#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借助消费者协会进行协调,以最大程度维护自己的权益

不论是乘客还是航空公司,都不愿意托运的行李出现意外。可能对于航空公司他们也有难处,一件行李的托运从起飞到落地要经过很多个环节,可能对于经手的工作人员工作量大,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航空托运行李破损、丢失的概率也在逐渐减小。行李在运输过程中也难免会受到挤压,机场和航空公司最重要的还是要做好监管工作,作为乘客也要合理解决问题,同时也要做好防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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